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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从走出偏僻闭塞的小乡村,刘备眼前出现了全新的外部世界。
结识新朋友,接收新信息,也才得知现实社会发生了多么巨大的变化。
此时的在位天子,是东汉最糟糕的汉灵帝。
有多糟糕?只说两点:他把专权的宦官头头中常侍张让、赵忠,当作干爹干妈,经常说&ldo;张常侍是我公,赵常侍是我母&rdo;。
他又公开卖官,上至朝廷的顶级高官,下至中低级官职,明码标价,一律都卖。
为了促销,品德好的,资历老的,还可打五折、三折;贫穷的还可赊账,到任搜刮够后再补交,但钱款要加倍。
面对政治黑暗,腐败蔓延,灾荒不断,民怨沸腾,社会很可能发生巨大变动的残酷社会现实,刘备认识到,继续走爷爷的老路,当一个饱学的文弱书生,已经非常不合时宜,究竟该作什么样的人,才能适应当前的社会现实呢?
对了,榜样远在天边近在眼前,就是恩师卢先生啊!
说文的,儒家经典融会贯通,那是一个了不得;说武的,能够指挥兵马,驰骋疆场,迅速平定九江郡发生的大叛乱,也是一个了不得。
能文能武,文武全才,什么样的场合都能从容应对,不就是自己最好的榜样吗?对,文武两手都要抓,尤其是武的一手,还必须加紧补课。
主意打定后,课余的时间,刘同学就不再用来认真啃书本了。
用来干什么?用现今的话来说,就是搞军训嘛。
《三国志&iddot;先主传》上有评语档案可查:&ldo;先主不甚乐读书,喜狗马、音乐、美衣服。
好交结豪侠,年少争附之。
&rdo;
评语很短,但很全面,总结起来是&ldo;一个不太喜欢,四个喜欢&rdo;:一个不太喜欢,是不太喜欢读书,厌学;四个喜欢,一是喜欢骑马遛狗,也就是打猎,二是喜欢流行音乐,三是喜欢漂亮衣服,四是喜欢交往社会上那些举止放纵、崇尚侠义的年轻人,而且年轻人还争着追随他,把他看作是龙头大哥。
为何要广交社会青少年,充当他们的大哥呢?那是为了培养自己组织和指挥军队的本事。
为何要骑马打猎呢?那是为了锻炼自己驰骋疆场的武功。
至于喜欢流行音乐和漂亮衣服,那是为了吸引年轻人到自己身边,不然,能够拉起一支队伍从而充当他们的指挥官吗?
总之,新的外部世界,新的师生朋友,新的社会信息,把刘备的大脑彻底清洗了一通。
志向变了,所作所为也就变了。
一个单纯的少年,变成了一个有心成为文武双全能够应对社会剧变的非凡人物。
在卢家学馆求学的经历,堪称是刘备人生成长历程中的第一个关键点。
如是一年有余。
一日,朝廷下了诏书,又任命卢植出任南方庐江郡(治所在今安徽省庐江县西南)的太守。
卢植此时病体已经康复,遂解散学馆,束装起程。
师生依依惜别之际,少不了有一番祝愿与叮咛。
送走恩师,公孙瓒与刘备在涿县城中又停留多日。
两人伙同一批豪侠少年,白日里纵马驰骋于郊野,晚上煮酒高论于馆舍,好不快活惬意!
两月之后,辽西郡太守来信,召公孙瓒回郡任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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