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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归信县(第2页)

杨秀秀长这么大,还没走出过山坳,最远的就是草市了。

所谓草市,就是宋朝的乡下集市,最近的草市离吴家庄不算远,十来里路,这就是杨秀秀去得最远的地方了。

“是呀!

离我们最近的是归信县,可是,归信县并不大。

要说最合适的便是雄州了。

这事一了,我们就去雄州吧!

在那里,应该可以赚很多钱。”

吴骥念头转动,开始思索财路了。

雄州,是这一带最大的城市,更是重要的军镇,是宋朝抵挡辽国进攻最为激烈的城池。

这里驻有不少宋军,吴骥要大做炸弹,去雄州最有前途,那是掉在钱堆里,好处多多。

“啊!

去雄州?”

杨秀秀更加惊讶了。

对于她这个没有出过山村的女孩儿来说,能去归信县就很不错了,是莫大的福气,更别说雄州了。

“吴郎,你去哪里,我跟到哪里。

只要你莫说我不好。”

杨秀秀在短暂的惊讶之后,就一切唯吴骥马首上瞻了。

这事说定了,吴骥特别欢喜,欢欢喜喜的上床睡觉了。

这一觉,吴骥睡得特别香甜,做了一个大大的美梦,就是他做的炸弹炸得辽军血流成河,尸积如山,特别受欢迎,赚了很多很多的钱,跟一座金山差不多。

次日一大早,吴骥就给吴清从床上叫了起来。

吴清已经找好了丁壮,他们的任务,就是把熊抬到归信县去。

按照吴骥的意思,用不着把熊抬去,只需要把皮扒了,把熊皮带去即可。

这种事情,只需要给官府一个证物证明确实猎到熊就行了,这熊特别大,熊皮完全能证明此点。

吴清死活不肯,按他的话来说,这是给吴骥宣扬的好机会。

归信县虽是小地方,却也有几个秀才,可是,这些秀就没有一个有吴骥这本领,能用这种巧妙的法子猎熊,一定要给吴骥宣扬宣扬。

吴骥是吴家庄的大人物,唯一的秀才,吴骥的地位越高,名气越大,吴家庄的人越有脸面,出去见到人,越是受人尊重。

这一提法,得到吴家庄人的一致响应,就这么定下来了。

吴骥拗不过他们,只得由得着他们。

丁壮的任务还有一个,就是背吴骥。

吴骥是大人物,应该受到尊重,没用轿子抬就够低调的了,更别说,吴骥的身子骨这么虚弱,要他走到县城,那是不可能的,只能由丁壮们背着了。

对这事,丁壮们特别乐意,这是难得的与吴大秀才亲近的机会呀!

匆匆用过早点,一众人抬着熊,背着吴骥,向归信县进发了。

吴骥原本想要杨秀秀随他一道前去,可是,杨秀秀不愿,留在家里,吴骥只能由着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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