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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娘子只管低头撞柱,哪里看得眼前,结果撞进了李佑的怀里。
但这李佑横移过来时也没站稳,被严娘子用力撞击后,下意识的抱住了她倒在了地上。
只见那李佑与严娘子在地上滚作一团,四目相对,比近在咫尺还近,一时都呆住了。
公堂上诸人哑然无声,这是什么戏码……都没见过这样的。
按说出了这种丑事案子,受害小娘子必然要剖明心迹的,说是表演也罢、真心也罢,少不得上演一出以死明志的戏码。
例如撞柱,的确真有敢玩命自杀的,那都要被表彰为节妇,死后说不定上牌坊的。
但真死掉的毕竟罕见,更多的是撞破个头皮假装昏迷被救,以后就不了了之,算是以死明志过了。
也怨不得谁,古人就是这个习气,君不见,当皇帝都是要三辞三让,大家一起扭捏个过瘾才能名正言顺的登基么,和这撞柱的把戏本质一样。
这种社会潜规则,众人都是明白的,所以都没去拦着,连那严秀才没准也是故意松了手的。
唯有这李佑,带着些前世意识,一年轻冲动便闹出这场乌龙,弄得公堂上下面面相觑,下面该怎么办?
最先反应过来的是严秀才,上前拉起了娘子,对知县点点头,带着娘子快步离开了衙门,走的甚是匆忙。
他也明白,留下来无论如何都是丢脸,三十六计走为上。
好一笔糊涂账,陈知县摇摇头,退了堂。
意识到了什么的李佑从地上爬起来,尴尬的讪笑几声,也赶紧走人了。
后面堂上诸人议论纷纷,公推的结论是——李佑蓄意调戏,作救人样子占严娘子的便宜。
一齐笑骂了一句:“真是个好色鬼!
公堂之上也敢如此放肆,也不怕知县大老爷的大板子。”
估计那严秀才回过味来也会这样想吧,不然众人实在无法解释李佑的行为。
当夜,湖州客商王某被捉拿归案。
次日知县叫了四五个知情人审案,王客商颇想抵赖一番,即被上了大刑。
被叫来充当皂役的李佑亲自操持,却是业务不熟练,不小心夹断了王某的手指头掉了下来,没有达到藕断丝连骨肉相连的水准,被老皂役鄙视了一下。
几遍大刑下来,王客商受痛不过,也全招了。
陈知县拿到口供,刷刷写了判词,但被师爷拦住说了几句话。
于是判定:此案涉及妇人名声,不上解府部(苏州府、南京刑部)公开行刑。
湖州客商王某、虚江城东观音庵尼姑田某等人犯合伙人妻并意图拐卖,罪大恶极,天理难容,判当堂杖毙,裹了席子扔到义冢掩埋。
王某身边银钱二百两,都赔给严秀才,城东观音庵抄没入官,以后处理。
古代刑罚可比二十一世纪狠多了,李佑心下感叹,放在前世最多关十几年就出来了。
还有,这严秀才竟然得了二百两银子精神损失费!
相当于他十几年的工资了。
那边田尼姑听到判词,慌得魂飞魄散,一把抱住了李佑的腿,“小官人救我!”
陈知县、黄师爷、两个衙役同事齐刷刷的用颇为玩味的目光望着李佑。
李佑尴尬的要甩开田尼姑,却被纠缠的死死挣脱不开,他心里想道,你这尼姑干了伤天害理的事情,我救你干什么,也没这个能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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