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冬日雪后的风总是掺杂着一种芳香的味道。
这种味道像夏天刚晒过的被子的味道,像春天花瓣被雨水打湿在玻璃窗上的味道,像秋天街边烤红薯的炉子里传出来的味道。
都很像。
这种味道之所以芳香,是因为它多少沾染着芳香的回忆。
那些回忆被陶烨深埋在心底,只在极少的瞬间出现,将现在和过去重叠。
陶烨曾经真的不喜欢花。
母亲去世之后,陶熠的性格突变,开始不愿意和人交流,也不愿意像以前那样对陶烨撒娇。
在陶烨和陶熠一起度过的最后一年里,陶熠在母亲节那天,送了陶烨一只康乃馨。
在陶熠的心里,陶烨代替了母亲。
也是从那天开始,陶烨开始对康乃馨有了特殊的好感。
陶烨知道路轶对自己的过往一清二楚,但他没有想到路轶竟然会记得这么小的一件事。
他望着路轶,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:
“谢谢,我很喜欢。”
在逆光中,路轶看见陶烨的头发被风吹起,发梢在空气中舞动。
在浅琥珀色的光晕里,路轶其实看不清陶烨的脸。
但路轶能感觉到,此时的陶烨很轻很轻,就像是飘在天边的云一样。
人只有在快乐的时候,才会让人觉得轻飘飘的。
和那翻动不止的头发一样,路轶的心也动了动。
陶烨蹲下身子,将脸贴近一束粉色的康乃馨,嗅了嗅花的气味,又小心翼翼地用手指捻了捻花瓣,问:
“这么冷的天,它们会冻死的吧?”
“别担心,我用规律之力浇灌过它们,它们会一直在这里开放。”
在寒冷的天气里,把鲜花随便放在室外当然不是路轶的作风。
永远不会凋谢吗?
看着在阳光下色彩灵动的花瓣,陶烨不自觉地笑了笑。
人类对永恒的追求是永远不会改变的。
生命是那样的短暂。
就算是成为灵魂后,陶烨也体会到了个体的渺小和脆弱。
可是人之所以能理解万物,不都是因为人类总是以自己的有限去追求永恒吗?
就在刚才的一瞬间,陶烨短暂地意识到,自己好像拥有了世界的一小部分的永恒。
陶烨脸上的笑容,一瞬间夺取了路轶的理智,他从来没有看到过陶烨露出这样纯粹的笑容。
还没有回过神来,路轶就感觉一个温软的东西轻轻点了自己的脖子一下。
陶烨用嘴唇轻轻碰了碰路轶的脖子后,自己的脸也红了一片。
他转过身去,在康乃馨花丛中转来转去,让路轶不看到他绯红的脸颊。
“这是你的压岁钱。”
陶烨一边装模作样地看花,一边梗着气息对路轶说。
路轶摸了摸陶烨嘴唇碰过的地方,不自觉地弯了弯嘴角:
“待一会儿就进屋来,别着凉了。
我去做饭。”
林奕欢一朝穿越,阴错阳差下嫁给了穷书生秦荣煊。原想着重活一世,她就当个土财主,守着自己的俊俏书生,过米虫一般的日子。可谁能想到,她的穷书生竟然是个芝麻馅白汤圆,不仅会念书,还会打猎,上的了朝堂登的了战场,村姑喜欢她,县太爷的嫡女也惦记她,更加重要的,公主都想要倒贴。林奕欢摔桌,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HELLOKITTY啊!...
百转千回,无尽轮转,千载一律,花叶不见,今生再修,可否梦圆?...
徐白,小学开始每天天色没亮的时候就爬起来边走路,边背书,自小学开始一直到大学毕业,不管是网络游戏还是各类小说,不论是影视歌星还是各类八卦,绝对和他沾不上边,真可谓是两耳不闻窗外事,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强人。踏上社会终于看了第一本闲书,于是他的生活变了有道是富家不用买良田,书中自有千钟粟。安居不用架高堂,书中自有黄金屋。出门无车毋须恨,书中有马多如簇。娶妻无媒毋须恨,书中有女颜如玉。男儿欲遂平生志,勤向窗前读六经。...
...
秦乐意外得到了传说中的山之心,从此他的生活不一样了,种种田,养养鱼,治治病,让他在村子里的生活再也不一般。...
身怀混沌道体却顽劣不驯的神尊凌天,偷了葬剑阁和万宝宗的宝库,被师傅逍遥神祖踢下界,万万没想到,却重生在了一个小学生身上,在重新历练的路上,一连串啼笑皆非的故事。(应各位宝宝们所要求,建了个群,88166838)别看我还是个孩子,想欺负我?打得你满地找牙!别看我还是个小学生,想坑我?坑得你哭天喊地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