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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唔。”
程默轻手轻脚地掀开被子坐起来,伸了个懒腰,随后自然地把手伸到应旸身上撸蛋。
过足瘾后,眼看时间差不多了,他忽然凑到应旸耳边小小声说,“当心了,它睡觉会流口水。”
说完,程默慌忙溜进浴室换衣服,留下应旸一脸严肃地看着身上的蛋蛋,心里的天平在弄它下去和爱流不流之间来回摆动。
当初之所以会捡到蛋蛋完全是一个意外,假如他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,蛋蛋就是他们淘气的、调皮的、超生的娃。
那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下午,但对于广大高三学子来说,当时已经到了距离高考没剩多少天的日子,时间很紧迫,感觉喘口气儿都费劲,每天恨不得背个氧气筒出门。
他和程默俩人走在放学路上,正讨论着未来的志愿问题。
程默说他想考b大,这样就能留在本市,周末还能随时回家。
他说那话时的语气多虚啊,现在想想,那根本就不是因为没有把握,而是他从来就没想过要留下。
之所以这样说,无非是想困住自己,让他就算找人,也只局限于b市的范围。
贼精,从那时开始就把他算计死了。
亏他还真信了这鬼话,认真想着哪怕他最后成绩追不上,b大录不了了还能报个隔壁街的职业技术学院呢。
总归是挨得近,下课就能过去逮人。
这事不能细想,否则他真怕自己忍不住闯进浴室把程默揪出来让他屁股开花。
说回蛋蛋。
蛋蛋是在他们回家的最后一个分岔路口前发现的,过了那个路口他们就该一个往左一个朝右,这样就算发现了它,估计它也没法活了。
毕竟要是程默一个人的话,看到那副惨状估计只会急得要哭,至于他么,未必有那个闲心去管这起子事。
幸亏是他俩一起。
他俩当时还在一起。
蛋蛋那时只有两个月大,刚断奶,母猫不知道野哪儿去了,留下它孤零零一只弃婴,大概是在马路牙子上瞎窜没当心吧,被来往的电瓶车轧断了腿,血迹从路中央一路延伸到它苟延残喘的草丛里。
程默一看到血就吓坏了,还以为有人被害抛尸呢。
其实那血流得说多不多说少不少,对于奶猫来说确实够喝一壶的,但要是人血的话,估计只是女生来一次月经的量。
哪儿能是抛尸,凶手说出来都嫌丢人。
后来在他的安慰下程默也发觉是这个道理,他就是胆子小,绝不是傻。
不过虽然想明白了,他还是有点怕,非拉着自己一起过去,走近一看就发现果然不是人,只是一只倒霉的奶猫。
这个“只是”
只针对自己而言,对于程默来说,似乎还不如看见个人呢,人流那么几滴血最多也就算个轻伤,奶猫就未必了。
他们经过好一通折腾才终于找准姿势把猫抱了起来,然后拦了车往最近的宠物医院赶。
花了不少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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