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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聊了一阵后,卓炎抬手看表,“行了,我该回去当‘孝子贤孙’,你也别喝太多,伤胃。”
顾晨星“嗯”
一声,耷拉眼皮,醉意开始上头,他漫不经意地道:“过几天再找你喝酒。”
他这么说,卓炎倒是想起一件事:“明晚,那个爱莎夫人慈善晚会,我会陪老头子参加。
你呢,去不去?”
“不去。”
顾晨星酒意上来,直接甩头。
“我听说,到时侯可是会拍卖洛克·杰森的十字架耳环,你不想要?”
洛克·杰森是上世纪七十年代英国摇滚巨星,顾晨星从少年时期就是他的狂热粉丝。
这次难得拍卖他的珍藏饰品,他就不信顾晨星不心动。
果然,听到这消息,顾晨星努力眨眨眼,“消息准不?不会诓我吧?”
卓炎哂笑:“你可以不信,反正又不是我想买。”
说完,他直接推门走了。
“艹”
,顾晨星晃了晃头,摸着沙发站起来。
卓炎已经把账结了。
顾晨星摇摇晃晃出了酒吧门口,外面已是华灯初上,他正准备找家酒店睡一觉,前方就传来一阵汽车鸣笛声。
右前方一辆阿斯顿马丁驾驶座车门被打开,一道欣长的身影出现在眼前。
顾晨星瞳孔微缩,脑子顿时清醒不少。
“上车。”
樊绍棠倚着车门,示意他上副驾驶座。
此刻低峰期,周围人流量不多,可依旧有不少人向这里瞅。
毕竟顾晨星的打扮过于新奇,而阿斯顿马丁又太过惹眼。
顾晨星嗤笑:“我干嘛要上车,又不是你家的狗!”
“你想多了,我不会让狗上车。”
樊绍棠单手插着裤袋,与往日不同,他额前刘海没用发胶固定,在灯光下显得尤为帅气。
顾晨星双手抱胸,此刻他身体中还残存酒意,脑子又开始有些不灵光。
他慢慢走近樊绍棠,两人面对面站着。
“我说,你才是狗吧,能闻着味追我到这。”
他身上酒气熏人,樊绍棠微微皱眉,“今天只有一辆计程车来过大明山。”
顾晨星懂了,只要查这辆车的行踪,自然能知道他来这里。
他扒拉头发,脑子越来越懵,“你大老远跑到这,想玩绝世好男人那一套?”
樊绍棠可不像会千里迢迢来接人的白痴。
“别误会,”
樊绍棠绕到副驾驶座打开车门,“从你走进酒吧那一刻起,已经有三个娱记在等你出来。”
入夜的风还带着未褪去的热意,顾晨星单手撑着车子,微愣片刻后,突然低声笑出来。
原来如此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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