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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章(第2页)

因为他当时已经不是「它」了,他有人的思想与执念。

我与他产生过共鸣,大抵是因为,我被五浊河童吃了,成功地夺了它的躯体。

而他也吃过一个人,消化了那人的鬼魂,合二为一。

2

清初,赣州武阳郡城隍庙口,有个瘸腿的小乞丐。

他死的那日,恰逢庙会,人潮拥挤,很是热闹。

原想着趁着人多,能乞讨点铜板,结果路边突然来了官兵,驱赶时下手重了,将他打死了。

于是我附了他的身。

后来才知那日官兵前来清场,只因赣州协领陈大人家的小姐突发奇想要来逛庙会。

陈家小姐金枝玉叶,性格刁钻,最不喜乞丐贱民之流。

我附身之后,发觉不太好,小乞丐是个瘸子,跑不快,而且身上有疮,特别痒。

费劲巴啦地拖着半条残腿躺在路边,我刚歇了会儿,发现远处乌压压地又来了一大批官兵。

原来是武阳郡的安世子听说陈家小姐要来庙会,又来清了一遍场子。

安世子扬言要将乞丐贱民驱赶到十里之外。

用现在的话来说,陈家小姐陈如月是个疯批,安郡王世子安崇松是她的舔狗。

我刚刚附身,差点又被这对狗男女的人乱棍打死,悲了个催的!

不过好在后来官兵打我之时,有辆马车停在了一旁,车内一位年轻的小姐救了我。

那小姐叫温卿,是武阳茶商温老爷家的女儿。

温卿年方十六,体弱,自幼有不足之症。

她来逛了一趟城隍庙,将我带回了温家。

等身上的疮养好了,我就留在了他们温家,在后院帮忙喂马、刷马厩。

包吃包住,每个月还给二十文钱。

我与她只见过一面,对于她的情况掌握得却很多。

她是定了亲的,许的是安郡王世子安崇松。

没错,就是那个陈家小姐的舔狗。

这安世子长得不错,身强体健,容貌也好,可惜就是眼瞎,放着好好的未婚妻不爱,偏就喜欢陈如月那个变态。

温卿与他的婚事,早就是人尽皆知的笑话了。

因为安世子曾经无数次嚷嚷:「温家那个半死不活的病殃殃,还想嫁给本世子,做梦去吧。

温卿本就体弱,风言风语传到耳朵里,捂着帕子咳出了血。

自此一病不起。

温家老爷这才下定决心哪怕得罪郡王府,也要解除婚约。

安郡王妃自然是很喜欢知书达理的温卿的,一直认定了她是自家儿媳,被儿子气得胸口疼,直骂「逆子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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