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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能保命,我能得财,对我们俩都好。
求你帮忙吧。”
红芍怔住了,含着泪珠,呆呆看着他。
李清浅拂袖道:“走吧。”
红芍发着愣,但仍说:“你……不会的……”
“有什么不会的?!”
李清浅倏忽回过头来,眼眶红红的,咬牙道,“算我求求你了,三年来我照顾你,照顾得也够累了,卖了你我好歹还有一口好饭吃,你非跟着我做什么?你一直这样跟着我,最后我们会怎么样?”
红芍大睁着眼睛,瘦削的脸颊上血色一点点褪去。
最后我们能怎么样?
是能拜堂成亲,还是能成为剑侠,仗剑红尘?
一个人许给另一个人,一生都生活在一起,是一件再漫长再艰难不过的事情,不是一簇热情,两颗真心就够的。
要钱帛,要信赖,要出路,也要希望。
而他们什么都缺。
三年,尚可浪迹天涯,红尘作伴,但他有什么理由让她陪着自己寒碜一辈子?那个小贩说的没错,他连一朵最丑最破的绢花都不能为她买下。
他们的感情就像此刻红颜发间的那一朵芍药一样,初摘时娇艳不可方物,仿佛明日一切都无限美好。
可是它会死的。
他们在一起,不会有永恒的绢花。
只有一夕红芍灿烂,瞬息零落成泥。
这世上的很多眷侣,最后都会败给金钱、败给地位、败给康健,甚至是,败给情爱本身。
李清浅不知道自己是败给了什么,说浅了,是败给了清贫,说高了,他是爱她的,所以无论如何也不会坐视她就这样枯萎在自己身边,那应当又是败给了情爱。
可是无论怎样,他都已经是个一败涂地的人。
除了将她送走,他再没有别的选择。
“一个穷鬼的带着一个穷女人,最后变成一个穷老头拖着一个穷老太?你以为我想过这样的日子吗?!
你有没有替我想过啊!”
红芍愣愣看着他,她认识他以来,她的大哥第一次朝她发这样的火。
她仰着头,鬓边芍花春睡,衬泪痕两斑驳。
她心道,我是想的啊。
我从来都不敢贪心,富贵不敢肖想。
我能想到的这辈子最好的结局,就是两个穷老叫花,一起走在黄昏光影里,老太婆吵吵嚷嚷声如锣鼓,老头子在旁边好脾气地笑着——除却满头华发和一身皱纹沧桑,他们还和年轻时一模一样。
原来这结局也终是她想得太美,贪得太多,其实并不能得到。
她不过就是个卖身葬义父的小奴,三年前李清浅完成了她的心愿,便算是买了她。
今日他要将她卖掉,她又有什么可说的?
红芍不是女孩,红芍只是一个因为生来命贱,注定一生漂泊零落的小东西,小玩意儿而已。
她做过别家的童养媳,做过大户人家的丫鬟,当过农户买来的养女儿,她以为自己可以喊李清浅一辈子大哥,就此尘埃落定。
各种元素乱入,如不懂,请看评论区评论!为了娶媳妇不能割,于是本人不能进宫,本书完本了,哈哈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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