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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章 我的异界冤种朋友(第3页)

看着削了薄皮后里面嫩波波的果肉,的确喜人。

咬上一口,好脆,嚼上一口,好实在好甜。

说是浆果,完全不对,因为它们比浆果更有食物的价值。

它们是粮食,能让人吃饱的粮食。

眼睛不由得一亮,若是价格合适,买上一些过冬,的确是好东西。

又看了看连绵的红薯地,真的是……了不得的大丰收啊,再怎么庆祝都值得。

心里不由得有些感叹,若是在野外要找到这么一大串食物,是十分困难的,但这里……连绵的密密麻麻都是,看得人羡慕到了极点。

但羡慕也没有用,想要在大荒大量开垦耕地根本不可能,除非……也有周围这样的神尸来隔绝不死民和迦楼罗。

江渚在一旁介绍:“只需要保存得当,红薯放上一年半载绝对没有问题。”

越说越让人喜欢,保存得久好啊,这类能长期保存的粮食一向都特别受欢迎。

生肖几人也洗了红薯,啃得吧唧吧唧的,然后又扑向了红薯地,因为热情的邻居又开始帮他们收成了。

哎,让他们自己动手行不行啊。

这可是丰收,他们天天挖都不会觉得累。

大片的红薯被挖出地面,那场面太喜人了。

生肖没办法,只得跟在帮忙的人后面:“挖仔细了,一个也不要放过。”

然后就是将大片的红薯搬回去。

别说,江渚的仓库还真装不下了,总不可能堆积成小山一样吧,只能先堆在旅馆外面。

江渚说道:“红薯的吃法有很多,生吃不过是其中最简单的一种。”

“还可以蒸着吃,煮在稀饭或者干饭里面。”

这都是最实在最简单的吃法,虽然简单但绝对味道不会差,因为简单,才能普及得快。

“但要说红薯怎么弄最好吃最有意义,那一定是烤着吃,将红薯埋进灼热的碳灰里面,等熟了的时候,又香又糯,还能将里面的糖浆都烤出来,吃上一口跟吃糖浆一样。”

说得不少人都吞咽了一下,特别是小孩子,妈呀,到底得多少吃。

烤红薯的确是经典中的经典,烤出的溏心红薯,味道简直无法形容的美好,无论大人小孩都喜欢。

如果说大米的香是食物的香,那么烤红薯的甘甜就是能刺激味蕾的极品。

江渚说道:“现在……丰收祭正式开始。”

“各位,先去自己地里挖一筐子红薯,烤熟了再来这里,我们一起……庆祝这伟大的丰收。”

哗!

一起庆祝伟大的丰收。

简简单单的一句话,不知道激动了多少人。

原来……节日这么美好啊,他们喜欢这样的气氛这样的日子。

这或许就是节日的意义吧,将所有感情都寄托在今天,一起享受灵魂上的喜悦和满足。

人实在太多,江渚的确没法一人提供上一只烤红薯,只得大家自己动手。

这是所有人的丰收,自己动手反而更具有意义更有参与感,也更能感觉到节日的喜庆。

看看一个个孩子,高兴得直蹦。

江渚一笑,以后小孩子听到节日,应该条件反射就会开心起来吧,小孩最喜欢过节了,其实大人也喜欢,只是太多的束缚和压力让人停歇不下来罢了。

今日当属于狂欢的日子。

众人已经回家提着背篓去地里挖红薯去了,江渚说他们的丰收祭才刚刚开始,他们可不能错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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