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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一早,几个士兵给格兰特他们牵来了三匹伯利兹纯种马,这种祖瓦本土产的马匹以美貌著称,体形优美,气质敏锐而温顺,运步有弹性且耐力好。
它潜在的力量,健壮的四肢和胸部,使伯利兹马成为长距离奔袭的首选用马。
领头的军官把缰绳交到拉维克手中,就带着士兵们回去了。
格兰特和杜拉德兴奋的围了上来,却又不懂得怎样与马儿相处。
因为他们打算假扮成主仆出行,所以“主子”
拉维克先选了一匹纯白的马,让他们也商量着各自挑一匹。
格兰特走到一匹棕马面前,一下子对视上它那大而明亮的眼睛。
格兰特慢慢伸出手去,小心地抚摸马儿的前额,它竖起耳朵微微摇晃、轻甩着尾巴表示现在的心情很好,又用鼻子轻轻的蹭了蹭格兰特的手掌,也算是接纳了他这个新主人。
拉维克凭着他精湛的马术,只一个蹬腿踩着马镫便翻身上了马,马儿也很顺从地低下头,这可把格兰特和杜拉德帅了一脸。
格兰特记得小时候,他爸爸教过他骑马,不过现在基本全忘了,杜拉德出身铁匠家庭虽说吃喝不愁,可也没有机会接触到马匹。
他们俩现在只能不断抚摸马儿毛茸茸的耳朵和柔顺的鬃毛,却不敢踩着上马凳上马。
拉维克叹了口气,看样子还得先教这两位学骑马。
下午时分,三个骑士骑着骏马向城外疾驰而去,那飒爽的英姿引发了人们的惊叹。
格兰特和杜拉德已经爱上这种在马背上急速飞驰的舒畅和满足感。
两旁的树木簇拥他们向前,在轻快的马蹄声中感受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,三个人手握缰绳,脚踏马镫,高呼着奔向北方,他们将在那里为祖国立下赫赫的战功。
突然,格兰特想到什么,他迎着狂风大喊。
“喂,拉维克!”
“什么?”
驰骋在最前方的拉维克头也不回。
“你是不是说过等打完仗,你送我俩一人一匹好马的,将来做不做数?”
“只要我还活着,你俩也活着就做数。
不然,我给你们当马骑!”
“我看还是算了,你又不能跑这么快。”
杜拉德突然损了他一句。
有良马代步,他们很快就走到了维军控制区的边境。
通俗的讲,这意味着巡逻队的士兵会止步于此,否则很可能不明不白地死在异国他乡。
三人在附近陆军营地里休息了一晚,给马匹喂了草料,打算明天就进入叛军控制的地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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