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刷完牙的赫连卿用手掌挡在嘴巴前,哈了一口气:“哇,庄兄,这个叫牙膏的东西味道好好闻,比青盐好用多了,嘴巴好凉爽啊。”
庄余看那管牙膏差不多用见底了:“呵,喜欢就送你,不用谢。”
赫连卿摇头:“嗯~不了不了,你帮我已经够多了,君子不收桃李之馈,该送礼的人是我才对,待我回府之后,一定让我爹送很多金条给你,以后你就可以搬到大房子里面住。”
庄余觉得这货还没睡醒。
“庄兄,你要出门吗?”
赫连卿问正在换衣服的庄余。
庄余套好裤子:“嗯,去赚钱,否则明天睡大街了。”
他今天要去吴丰介绍的活儿,给一房子院墙做墙绘。
“我可以跟你一起去吗?”
赫连卿秀出手臂那一丁点肌肉:“我可以帮你干活,别看我这样,我力气可大了。”
庄余想,或许带上他才是最安全的,因为单看这小子昨天的一系列行为,每时每刻都在闯祸,他虽然是个成年人了,但是在这个世界里,他跟三岁小孩没有区别,要是把他独自一人留在家,指不定又要闯祸,庄余可不想工作的时候接到消防员或者警察的电话。
☆、待庄余点头同意让他跟着,赫连卿兴冲冲地说:“谢谢庄兄,我先去换身衣裳。”
说着就要去拿自己的袍子。
“别穿那衣服了。”
庄余指着赫连卿身上的衣服:“就穿你身上这套,头发不入乡随俗,穿着总能吧,我们这儿穿什么样的,你就穿什么样的,别搞特殊化。”
“喔。”
赫连卿摸摸身上的衣服:“我也觉得你们这儿的衣裳挺好的,轻薄又舒服,还方便,不过庄兄你就穿现在这身吗?太脏兮兮了吧,裤子还破了好几个洞。”
庄余叉腰摆了个男模pose:“古人,你不懂我们的街头时尚。”
不是赫连卿不懂得欣赏,而是庄余身上的衣服确实够脏的,可谁曾想过那衣服是刚洗干净的呢?其实这套是他做脏活的专用工装,上面沾满了常年积累下来的颜料颜色和汽车机油色,各种颜色碰撞在一起有街头时尚的味道,加上庄余自身条件优越,在贫民区随便角落一站,能媲美国际大牌花好几百万搭个摄影棚拍出来的照片。
赫连卿本来还想再束一个好看的头发,可是眼看庄余等得很不耐烦,于是赫连卿快速把头发简单扎了个半高马尾,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。
等待庄余锁门的时候,赫连卿站在一旁,看着前面巷子的早餐小贩,闻着各种从未闻过的食物香味,赫连卿肚子的咕噜声叫得响亮,旁边的庄余听得一清二楚……虽然是听见了,但是庄余并没有打算要请他吃东西的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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