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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说可以。
eric又说,他跑去非洲了,祭奠了一下李小二。
他又说,他找了个女朋友,但是人家嫌他太保守。
杜翩若这才想起来,因为eric的出生地其实是在华城,从出生开始跟着的就是自己的外婆,直到十三四岁才回了自己在国外的家。
他的传统观念里,都是中国的矜持。
以至于一个模特的身材、帅哥的脸,到现在女生的手都没牵过。
杜翩若想起共事七年,确实,偶尔搭eric拍照,他都会面红耳赤。
于是她发了句话给他:“喜欢一个人,那个人也接受你的话,就把她按在墙上亲,不要怂,就是亲。”
关掉手机,她摸摸自己的肚子。
“小可乐,你可不要听啊,妈妈这是在教坏事,就是那样,妈妈才把你爸爸追到手的。”
“噗嗤。”
路过的叶从戎听了,不禁笑出了声。
杜翩若娇嗔了他一眼,继续轻拍自己的肚子:“还有啊,小可乐,可千万别学你爸,还得靠女孩子追,闷骚可不行,但也不能太明骚了,这样子会把女孩子吓跑的。”
“唉,若若,你怎么就觉得小可乐是男孩子呢。
万一要是像你那么胆大妄为的女孩子,我还是比较喜欢的。”
“男女无所谓,但是吧,一定不要学他爸。
哦,基因可以遗传,性格不要遗传。
闷骚。”
男人放下手中择了一半的菜走出来,抱起靠在吧台前喝水的妻子,一把将她放到一侧的桌子上。
“那我就明骚一下?”
男人的舌头轻轻扫过双唇。
杜翩若一愣,后退一些。
“孩子他爸,有话好好说。
好好说。”
男人笑而不语。
于是那一天,杜翩若见证了什么叫做明骚。
男人对着她跳了一支舞,狂热的桑巴,充满着爱与性的暗示。
但是色而不淫。
她想她会将这一支,他向自己求爱的舞蹈,完全刻在自己的脑海里。
——
十月,叶从文与李烟雪的婚礼。
杜翩若一早就被叶从戎从床上抓起,哄着喂着吃了好大一碗鱼肉粥,那是男人亲自熬的。
随后又披着衣服去了婚礼现场。
安乐也陪着一块去了,专门在叶从戎不在的时候照顾她。
她看见了李烟雪。
那个曾经背叛过杜家的女人。
女人那一天很美,雍容华贵。
但是再雍容华贵的人,在自己的错误面前都会低下头。
在化妆间里,她对杜翩若鞠了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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